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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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就得敢用“杀手锏”
“为救护车让行”就是为生命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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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诱”加班也须遵循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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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救护车让行”就是为生命让行

 

执行任务的120救护车可谓分秒必争。然而城市日益拥堵的马路,社会车辆遇到救护车时不知让、不会让、不愿让,可能会让救护车输掉与“死神”的赛跑。1月20日上午,南宁市卫计委、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在东葛路永凯购物广场开展了急救宣传日暨“我·为救护车让行”活动,通过义诊等活动向市民宣传“为救护车让行”的理念及其必要性。(1月21日《南国早报》)

医学界向来有“急救白金时间”的说法,一个人突发疾病,越短时间内进行救助,挽回生命的几率就越大。比如,电击伤造成的脑死亡一旦超过3分钟,基本就没有生还希望。可见,时间就是生命。医疗紧急救护,当然要分秒必争;“为救护车让行”,就是为生命让行。

现实中,一旦遭遇交通堵塞,救护车“急不起来”,便很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之前,就有媒体曾报道“救护车遇堵,3公里走40分钟病人死亡”之类的事件。客观上讲,这与城市交通拥堵有关,但社会车辆和行人“不知让、不会让、不愿让”也是重要原因。从道义上讲,为救护车让行,是一种救人于危难的传统美德;从法律上讲,更是一种法定责任和义务。

为救护车让行,我们应当彰显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或许今天是别人需要救助,我们“不知让、不会让、不愿让”,揪心的是别人;如果明天是我们的亲人或者我们自己,别人也“不知让、不会让、不愿让”,揪心又会是谁?道理人人皆知,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正如有哲人所说,只有我们拥有对生命的敬畏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他无限的生机。

□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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