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了解决病人就诊麻烦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却遭遇到了尴尬:偏偏有人看了病却不交钱。这种情况导致医院月损失高达5万余元。这是1月17日记者在贵航贵阳医院采访时了解到的。“每月都有患者在逃费。”该院院长助理谢民说,经统计,他们发现,每月逃费造成的损失少则两三万元,最高可达5万余元。(1月19《工人日报》)
随着“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在全国更多地方的医疗机构展开,一个突出的问题或者说弊端也凸显出来,那就是不断有患者逃费,每月累计的逃费金额也越来越多,无形之中给医院正常的运行带来了困扰和压力。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甚至是愈演愈烈,超过了医院的承受能力,那么这一制度很可能无法再继续执行下去,那时候受到最大影响的,显然还是患者自己。
这种行为,首先是一种不诚信之举,看病付费,理所应当,国家出台政策,也是为了减轻患者的资金压力,方便患者求医问药,患者理应珍惜这一机会。其次这是一种缺乏感恩的表现,医生给你看了病,医院给你减轻了看病的负担,逃费行为无论如何都给人以“忘恩负义”的感觉。最后,逃费同样不利于患者疾病的康复。患者看似省了一些诊疗费用,但是为了逃费到外面去买药,或者是不接受医生的建议以及诊断结果,选择到其他医院就诊,可能会遭遇在外面买到的药疗效不如医院的药。
现在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需要制度化的信用体系来为“先诊疗后付费”保驾护航。目前阶段最务实的办法,就是把公民个人的征信体系与医保制度挂钩。一旦出现恶意逃费的行为,相关的信用记录就可能出现污点,下次就医时就会遭到医保支付的拒绝。只有这样,才能警醒恶意逃费者,为“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保驾护航。□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