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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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新国标”护佑电动车安全出行

 

让电动自行车成为真正的“安全车”,既需要“安全技术规范”护行,也需要交通管理措施到位,以及个人的文明驾驶。

工信部、国家标准委16日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示。新标准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并要求全文强制执行。 (1月17日 《劳动午报》)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这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的原因是行业标准滞后。原有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不具有强制性,且实施效果不佳。比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等等。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出台,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最重要的一点是,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也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生产要参照此“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同时,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以电动车车速、整车质量等为例,该规范就明确: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这就为电动自行车安全上路,提供了安全的、强制性的规矩。为规避电动自行车成“隐形杀手”把好了第一道关口。

当然,“安全技术规范”作为硬指标,需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认清形势,主动适应新标准的要求。尽管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但对于企业而言,应“早做打算”,比如,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等等。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及时提供消费警示,引导其认识新标准,购买使用新标准车辆。

同样,让电动自行车成为真正的“安全车”,既需要“安全技术规范”护行,也需要交通管理措施到位,以及个人的文明驾驶。据悉,海口、南昌等多个城市,已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且登记上牌制度被多地采用。而对于骑行者而言,“安全技术规范”再完备、管理办法再严格,心中也须时刻谨记“安全”二字。

□杨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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