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报告显示,垃圾短信在“双11”前后出现发送高峰期,电商平台及电商平台中的店铺、商家是营销短信的主要发送者,共占比47.9%。这种情况在“双11”后也还在继续。(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谈到垃圾短信,可以说是人人深恶痛绝,个个咬牙切齿。因为,只要是手机用户,没有人能够逃得过垃圾短信夜以继日、没完没了的骚扰。特别是在“双11”期间,营销类垃圾短信更是“风光无限”,而用户却苦不堪言。垃圾短信不仅污染了通信环境,侵犯了用户个人隐私,更使许多用户因上当受骗而利益受损。
事实上,通过立法与多种技术手段、配套措施多管齐下,根治垃圾短信并非是不可为之事。首先,杜绝垃圾短信,应成为运营商一项法定义务,以此遏制运营商的利益冲动,切断蛰伏在垃圾短信之上的利益链。同时,应制订信息产业经营和服务“行业标准”,明确运营商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明确技术标准,确保用户信息不被垃圾短信入侵。再者,用户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商业广告之类的垃圾短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一删了事。
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更要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运营商参与“经营”垃圾短信,应课以重罚;屡教不改者,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和服务,直至永远退出信息产业市场。当然,处罚仅是一种手段,关键需要配套措施跟进。如进一步完善“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制度”,建立“垃圾短信信息源黑名单库”,对群发短信进行审核和拦截;对连续发10条以上垃圾短信的手机予以停机、销号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让垃圾短信发布者无利可图,无处藏身,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