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面对企业奇招治人要有说“不”的勇气
采用极端方法无异于火上浇油
职工的“小事情” 往往考验管理智慧
根治“文物刻字” 亟需法律亮剑
圈套
电话亭成“悦读亭”是盘活闲置资源
银行“双录” 为百姓理财保驾护航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采用极端方法无异于火上浇油

 

8月22日,辽宁本溪,一辆灰色轿车现身一小区门卫室房顶。知情人透露,这是小区物业雇用吊车特意吊上去的。据了解,当日早上8时许,一名女司机从该小区内驾车准备出来,到门口时被小区门卫拦住,索要停车费。女司机与门卫理论后,随即将车停在门口离开。随着小区内多辆汽车被堵在小区门口,物业便找来吊车将堵在门口的轿车吊到了保安室的房顶上,这一幕着实让人啼笑皆非。当日下午3时许,吊车再次来到小区门前,将屋顶上的车辆吊下来。至此,这场轿车上房的闹剧才算收场。(8月24日《北京晨报》

许多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都有或多或少的矛盾。有的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服务的不到位,不尽职尽责,光知道收物业费、停车费。有的物业公司则认为,少数业主只想着少花钱甚至不花钱而享受物业的服务,有的业主凭借多种借口几年不交物业费也是常有的事。

本文中的女司机是否为本小区的业主?是否在本小区内租有或购买了正规停车位?还是她本人根本就不是本小区业主或租客,只是临时到该小区办事,这一切我们都无从知晓。但当她遇到门口门卫索要停车费时,不是采取正确的做法,以理服人,而是采用极端的做法,将车停在门口后离开,堵住了其他车辆的出行道路。面对女司机的错误做法,物业公司本应采取理性的行为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甚至拨打110报警,寻求由相关部门出面,敦促女司机立即挪车。可是,物业公司也采取了更为强硬的手段,雇用吊车将该女子的车辆直接吊到房顶上,使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我们希望所有人在遇到矛盾时,一定要采取温和的方法解决,决不能采用极端的方式,因为一旦采用极端的方式,将会失去掌控能力,后果不堪设想。

□许庆惠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