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 近日,北京市对部门之间互开互要的84项证明提出调整方案。今起,这些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在首都之窗公开征求企业和市民意见。
这84项证明涉及低保、社保、医保、结婚登记、申请小客车购买指标、收养子女、中医医师资格,土地招拍挂、申办彩票销售网点、设置医疗机构、宗教团体设立等。市民可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电话:010-85120600;(二)电子邮件:qlzm0808@126.com;(三)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政府审改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0号509室,邮编100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清理证明建议”字样。)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18时。
2016年底,市、区两级公布取消调整了129项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市政府审改办负责人介绍,以广外街道办为例,清理证明前共开具各类证明约1.8万余件,清理后半年下降到5000余件,年办理量下降了44%。
据介绍,本次拟取消调整的84项证明中,有5项直接予以取消。比如,企业申请设立彩票销售网点时,需提交5万元的存款证明。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这类证明难以保证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属于没有意义的证明。今后,予以直接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79项证明取消后调整办理方式。其中,30项调整为依据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比如,企业申请新建畜禽屠宰场、申办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时,都需要申请人提交产权方出具的相关场所的产权证明。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这类证明予以取消,拟调整为申请人提交相关场所《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办理。
23项证明调整为“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比如,农转非人员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需要申请人持《转非劳动办身份确认表》,先后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区人社局加盖三级的公章。今后,这类盖章环节全部取消,拟调整为“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
有23项证明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办理。比如北京市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商用化资助时,需要申请人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费印制近三个月专利登记簿(副本)以验证相关资质。“从实际看,该专利资质属于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务,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后,这类手续取消,拟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核实办理。
另有3项调整为网络核验办理。比如,企业申请购买小客车指标期间,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交由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目前,市工商部门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对企业名称变更情况向社会公开。”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这类证明予以取消,拟调整为交通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核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