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山东青岛女驴友荆茜茜来到四川凉山州木里县,准备徒步穿越洛克线到稻城亚丁,但从4月20日起,她就一直失联。4月29日上午,受伤的她被民警和村民找到,送往医院抢救。4月30日早上,记者获悉,在野外受伤坚持了9天之后的荆茜茜,没能挺过最后一关,遗憾去世。(4月30日《华西都市报》)
近年来,“驴友”遇险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特别是,“驴友”一旦遇险,有关部门必须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造成了公共资源极大的浪费。
“驴友”就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而登山探险,是驴友常用的一种户外运动方式。但“驴友”运动中多数带有探险性,属于极限和亚极限运动,存在很大的挑战性、刺激性及危险性。因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驴友的,其对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体能、常识、技能等,均有较高的要求。但在现实中,一些无体能、无常识、无技能的“三无驴友”,一旦发生迷路等险情,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和生存技能,显得惊慌失措、束手无策。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救援,后果将不堪设想。可见,对于一些任性驴友,不能一救了之,还应给予必要的惩戒,套上法治的缰绳。
立法对驴友探险进行规范,从源头上规避驴友的任性行为,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显得非常迫切。比如,不妨借鉴陕西省的做法,将驴友探险写进地方旅游法规,规定驴友探险组织者要提前备案,不备案的,对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处罚,以立法形式,对社会提出警示:做驴友存在一定风险,公众要谨慎为之。如果要参与登山探险之类的户外运动,最好找专业人员带领;更重要的是,自身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生存技能、心理素质及充沛的体力。还有,户外运动有许多种,不一定都去选择充满风险的运动方式;要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情,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要懂得放弃。毕竟,安全第一,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