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永峰:3月28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较于草案,修改稿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预付卡发放、金额、时效和退款条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预付费,跟商品打折如出一辙,是一种销售策略,也是一种买卖双方的互惠互利行为。而经营不善就关门跑路,导致大量会员卡一夜成废卡,这样的预付费无异于消费欺诈,侵害了消费者正当权益,给预付卡消费漏洞补上法律补丁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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