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婧)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拟举办2017年第一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班。据悉,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可提高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培训对象为工会主席、负责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会工作者、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公职律师、律师以及其他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为劳动关系协调师基础知识和核心专业课。
各单位可集体报名,个人也可直接报名,4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iflfw@163.com,联系方式:010—83570072。参训人员完成相应培训,可参加5月20日举行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据悉,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人力社保部认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工种之一。2017年2月在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容调整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增加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也属于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