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整顿外卖黑店应运用互联网思维
知法守法不做“马大哈”
打破“求职变培训”陷阱 需多管齐下
春节“闪回” 难解催婚困境
“跑腿经济”
立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势在必行
共享单车多了 配套服务要跟上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立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势在必行

 

智能手机在出厂时预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可能将成为法律法规的明文要求。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国家网信办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0到8点打网游。(1月8日《法制日报》)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总数已达7.10亿,19岁以下网民占全体网民的23%,其中年龄低于10岁的网民超过2059万。与2015年底的数据相比,10岁以下儿童群体占比有所增长,互联网在低年龄段继续渗透。

立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无疑让家长,尤其是家有“网瘾”孩子的家长们欣慰。近年来,家长们要求对造成“网瘾”的“网游”给予有效管制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由于青少年好奇心和吸收力强,鉴别力和承受力弱,而网络游戏又独具参与性、宣泄性和隐秘性,因此,网络游戏不仅极易成瘾,而且一旦成瘾,就难以摆脱。网络游戏的成瘾性,让无数青少年玩物丧志,甚至走火入魔。家有一个“网瘾”孩子,几乎就可以毁了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而随着“网瘾”的日趋蔓延,已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与此同时,网络游戏也让网络开发商和零售商赢得巨大经济效益。然而,正如以挽救无数“网瘾”孩子而闻名于社会的华中师大客聘教授陶宏开所说,游戏推广商的利益是建立在毁灭了无数家庭的幸福之上,是建立在无数父母心痛的眼泪上,以及无数孩子的辍学之路上。因此,他提醒推广游戏的负责人,拿出爱心和金钱为下一代考虑。当然,受利益驱使,网络开发商和零售商不可能在这种提醒面前良心发现,实际上,网游行业目前正处于近乎翻番的超常发展之中,因此,立法规范网游开发商和零售商行为,已是势在必行。□钱夙伟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