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东城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兼顾各方利益 确保协商双赢
工资协商 成为职工的定心丸
为职工合法权益 撑开保护伞
这里的工资 公开透明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职工合法权益 撑开保护伞

东集兴业经贸
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改制前的东集兴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东城区街道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改制后,进行了内部深化改革,形成了东集兴业控股六个子公司的“一控六”企业格局,并于2003年9月5日成立工会。

2011年,根据企业特点,经工会与各子公司平等协商,决定采取区域性协商的方式,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的目标。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协商代表均经过民主推荐,吸取了各主要控股企业的高管、劳资、工会及一线职工的代表,确保了各方利益的话语权。协商前,工会先行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提出协商的重点内容,并就此与企业主要领导进行反复深入沟通,督促企业对要约内容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在基本认可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步的实质操作。根据区域性协商的特点和要求,工会采取“先下后上”的办法,广泛征求各控股企业的意见和广大职工的意愿,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将协议草案提交职工大会审议。

企业根据经营状况,结合职工工作现状,建立了以岗位、效益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在上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的基础上以10%的增幅进行调整,并且设立了全勤奖、绩效奖等津贴、补贴,逐步实现了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目标。在确定基本工资制度及工资标准时,公司着重提高了全员工资在分配中的比重,确定了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目标。纵观该公司工资协商的履约情况,9家已签订区域性工资协议的企业都认真履行了合同条款,履约率达到了100%。整个协商过程令企业管理方和职工均满意。

公司工会体会到,推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不能照搬、照抄现成的模式、文本,必须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实际,坚持“走自己的路”、“定自己的调”。必须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以充分调动协商代表行使好参与权、表达权,将协商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协商、签约工作的顺畅推进,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双方互利双赢的目的。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