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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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向乱压工期亮“法律红牌”
对“借壳”卖早点应严加查处
必须依法严格规范 二手物品回收
面对高空抛物 不能“一脸无奈”
考到不允许考为止
移动空间也要保护和方便母亲哺乳
社交“圈子” 不能置之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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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必须依法严格规范 二手物品回收

 

近来多名北京市民反映,苹果手机丢失后定位大多显示为木樨园附近,短暂几日停留后便离京出现在外地,此后再无音信。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木樨园绝大部分商户回收二手手机不问来源,不问卖家身份信息,完全根据手机能否顺利登录苹果账号开价,即便卖家不知账户密码,他们也会把手机按零件“拆件”收购。据了解,二手手机在法律上属于旧货,应遵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对于手机的来源和去向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登记。(11月28日《北京晨报》)

众所周知,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手机后,一定需要途径来将其转卖,才能实现他们的犯罪目标:从违法犯罪行为当中获利。否则,犯罪分子不能将盗抢所得手机转卖变现,这些多余的手机对他们来说就没有任何实际价值,从实施犯罪到最终获利的完整犯罪链条就无法形成。

二手手机不论偷捡一概回收的乱象,等于纵容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必须依法得到规范整治。

对此,在2007年公安部关于对经营旧手机是否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批复中,确认经营旧手机属于旧货经营,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回收旧手机应对手机的来源和去向都进行详细的登记。对于不按规定登记物品、人员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经营单位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商户经营旧手机回收当中不问出处显然是违法的,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不能再不闻不问,理应依法予以查处,进而彻底斩断盗抢手机犯罪的变现链条。

总之,我们绝不能再让犯罪分子盗抢所得手机轻易“变身”,继续披着二手外衣在回收市场里顺利通行,必须依法严格规范二手物品回收,坚决避免二手市场沦为犯罪分子的变现乐土。

□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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