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正对准意见箱。汉阴县国土局6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微博反映“摄像头对准两学一做征求意见箱”的情况说明,称摄像头为2012年安装,看到报道后,汉阴县国土资源局立即整改,将征求意见箱调整至办公楼一楼大厅便民休息区无摄像头区域。(11月6日人民网)
摄像头对着意见箱,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如果设置单位有意为之,那就是害怕监督、干扰监督、抵制监督,就是想拦阻问题、掩盖问题,就是心虚的表现,就是一种监督形式主义,就是一种恶劣的作风。而如果像汉阴县国土局所回复的,摄像头设置在前,意见箱设置在后,摄像头对着意见箱纯属无心之举,纯属一种巧合,这种无心之举也是粗心大意、考虑不周,也是一种过失。毕竟,摄像头和意见箱特殊的位置关系很容易让民众产生猜疑、顾虑,很容易给监督带来妨碍,很容易给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带来伤害。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按照《宪法》,监督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是民众的法律权利,接受监督是政府部门的法律义务。政府部门不仅不能有摄像头对着意见箱的故意,也不能有摄像头对着意见箱的过失或者嫌疑,不能让民众在监督时失去信任、瞻前顾后、提心吊胆。政府部门接受监督要有诚意,也要细心,把事情考虑周全,把各种有可能让民众产生疑惑顾虑、有可能妨碍干扰监督的因素都屏蔽掉,让意见箱脱离各种摄像头监控。政府部门应该开辟更多监督渠道,鼓励民众通过网络无记名的方式提意见、反映问题,加强对监督人信息的保护,严防对监督人的打击报复。意见箱越安全,监督越方便,就说明政府部门越开明、越自信,而民众就越有信心、希望和力量。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