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农民工被车撞成植物人 妻子代打官司获赔200万
农药过期无效果 消协调解获赔偿
“退改票费太高”让消费者最不满意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药过期无效果 消协调解获赔偿

 

对于农户来说,农药、农资类商品是他们取得好收成的必需品。近日,延庆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关于农药过期的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丁先生获得赔偿3000元。

8月18日,丁先生花费100元从延庆某农药商店购买了农药。回家后,他给自家的草坪使用了一段时间,但没有什么效果。于是,他仔细查看了农药的使用说明,发现该农药已经过期。一怒之下,他找到商家要求赔偿,而商家不予理会。无奈之下,他来到延庆消协请求帮忙解决此事。延庆消协了解情况后,立刻找到商家进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赔偿丁先生损失3000元。

延庆工商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农药等农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商店或销售点购买。在这种商店购买的商品相对正规,而且品质有保障,可以享受到后期服务。

第二,要注意查看商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正规厂家农资产品的标识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尽量不要购买散装,或者包装破损的农资产品。

第三,购买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同一类农资产品的说明书不一定是通用的,消费者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避免造成其他损失。

第四,留存相关票据。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应该留存好付款的凭证及相关票据,以便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维权。

(延庆工商分局 马延景)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