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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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老板“玩失踪” 监管不应“失守”
物业引进APP应征得业委会同意
大学生兼职被骗 监管不能放任自流
“实习证明”热卖 究竟是谁之过?
屡罚不改
让公共自行车 不再遭受“虐待”
要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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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公共自行车 不再遭受“虐待”

 

童其君:自6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以来,泉州市区公共自行车受到不少市民的关注与认可。但同时,有关部门巡查发现,一些市民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甚至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为架空空踩,立架上坐、故意反转坐椅等。对这些公共设施,请每一个人在享受便捷的同时,还是好好爱护好,像呵护自家的财物一样善待公共自行车,利人利己,别让它哭泣、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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