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司法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对高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据悉,北京高院与全市法院同步推开改革,首批入额法官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5.1%,低于全市法院29%的比例,将法官员额向基层法院倾斜。
会议公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首批入额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高院机关法官首批入额的员额岗位、入额对象、员额分配数量、入额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入额方式等。根据规定,申请首批入额的法官,应当具备年满32周岁,具有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或者具有助理审判员法律职务且任职满3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资格条件。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不能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