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昨天, 北京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其中规定,平台服务商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应与网络卖家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指南》确定,如果平台服务商故意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可认定其构成教唆网络卖家实施侵权行为;平台服务商知道网络卖家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商标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仍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帮助行为,可认定其构成帮助网络卖家实施侵权行为。实施这两种行为的平台服务商应当与网络卖家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指南》还规定了涉及网络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