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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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神器”需要制度和法律的保障
如何堵住餐馆的食品安全漏洞
如何保护 孩子的信息
“逆行不听劝阻” 缘于法律意识淡薄
“杏花村”在哪儿?
事后“讨薪”不如“严惩欠薪”
闹婚应有底线 不能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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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4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闹婚应有底线 不能太过分

 

吴玲: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谈论起自己订在“五一”期间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闹婚”应该有底线,不能违背文明道德和公序良俗,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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