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要让高龄农民工“老有所依”
对野蛮驾车者要追责
处罚加害者 更应安抚受害者
取款取出白纸
“天价蒙人事件” 别只靠媒体曝光
大学生求职不必过于“理想化”
无危化品运输资质 为何能够一路畅行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处罚加害者 更应安抚受害者

 

河南周口籍女孩王娜娜13年前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此事经曝光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政府部门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昨天下午,周口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注销,工作也被解聘,9名相关责任人受处分。(3月20日《京华时报》)

假“王娜娜”事件,说到底,不外乎关涉两方面,一方为“加害方”,一方为“受害方”。这加害方,并非假“王娜娜”张莹莹一人,而是一个团队。当初,说告到联合国也不怕,而如今,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注销,工作也被解聘,9名相关责任人受处分,对此处罚,算“严厉”还是“轻描淡写”,我们姑且不论,起码,当地政府也是给社会舆论有个交待。

但是,“青春无价”,当年,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现在,她争取重读大学,这其间,耽搁了多少“大好青春”,这是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到的;再者,由于长期被冒名顶替,也给王娜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王娜娜“深受其害”。

现在的问题是,加害方受到了一定的处罚,受害方怎么办?王娜娜向记者表示,她也是通过网络才得知此事调查结果已经发布,没有人与她沟通过调查进展,更无“赔偿”方面的实质性进展。

有人坐牢被冤枉了,还得有国家赔偿,这上大学被冒名顶替,为什么不能有“赔偿”?这个道理,小学三年级学生都懂,至于说,假“王娜娜”张莹莹,除了“道歉+赔偿”之外,还应该上“诚信黑名单”,这也是对受害者一种安抚。

□张传发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