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爱吃蟹,家人团圆朋友相聚,白蟹、青蟹、大闸蟹都是少不了的餐桌美食。可中秋节前后,记者连续接到好几位读者的电话,对青蟹绑绳过度很是气愤。“我妈从市场买回两只青蟹,每只青蟹的绳子达30多米,这到底卖的是绳还是青蟹?”(10月10日《现代金报》)
绑蟹绳分量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有的简直跟螃蟹体重不分伯仲,由此引发的吐槽可谓由来已久,十多年前“宁波买青蟹绑绳竟比青蟹重 投诉却答‘不好管’的报道”就曾引发广泛关注,然而,从粗草绳换成粗布绳,再从吸水橡胶绳换成吸水商标带,绑蟹绳在不断“与时俱进”,替螃蟹“减负”的矛盾却一直没有解决。螃蟹是否过度包装,法规层面缺乏统一标准。可2004年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可见事实并非如此。
螃蟹穿重装成“行规”,“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的国家法规,却因为没有特别针对螃蟹做出细化规定,显示出相关法规有必要适应形势要求修订完善。既然已经成为一个令各地监管部门无所适从的普遍性问题,何不从立法层面就此做出明确规范?有必要提及的是,泰国、新加坡等国家规定捆绑螃蟹要用几乎不占分量的很细胶丝,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拿来”?粗重蟹绳横行霸道多年,众部门一直束手无策、无所作为,令消费者维权无门,到底谁之过?□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