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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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立政以礼
2.秦朝统一
3.出使西域
4.设立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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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朝统一
【出自《资治通鉴》卷七秦纪二始皇帝下二十六年至三十七年】
秦半两钱及钱范
 

公元前221年,秦国完成了对六国的兼并,实现了全国的大一统,秦朝就此确立。秦王嬴政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过“五帝”,所以兼采二者尊号而合称“皇帝”,用作天子的专称。

秦始皇建立了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中央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等“三公”分掌政务、军务及监察;地方则废除众建诸侯的体系,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一郡,郡下设县,县下又有乡、亭、里等基层组织。这样,全国由上到下均置于皇帝及其家族的严密统治之下。

为免六国势力死灰复燃,秦始皇还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一的措施,例如:销毁兵器,统一文字、货币、车轨和度量衡。在农业方面,实行“强本抑末”的方针,允许土地私有及自由买卖。此外,秦始皇还以首都咸阳为中心,广修通往全国的驰道。

秦始皇的一系列大一统措施,自然是为了建立其家族万世一系的统治,但其创立的制度奠定了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础,为中国古代帝制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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