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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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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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界别政协委员: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不能一刀切

 

本报讯(记者 孙艳)随着事业单位薪酬改革方案公布,中国养老“双轨制”正式终结。事业单位待遇问题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就此,工会界别政协委员进行了课题调研,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进行提案建议,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不能一刀切。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最大的不同在于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主要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大多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下属机构,只有少部分由民间或者企业建立。事业单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着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社会治理结构和水平等。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是近年来事业单位改革最大的步子。但经过调研发现,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制度推行遇到了以下问题: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刀切现象严重,导致效果大打折扣;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方面,出现新的“大锅饭”现象;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造成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对此,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设计,把绩效考核与分配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大对公益一类、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扶持力度;密切关注事业单位青年职工、非在编职工的利益诉求,通过有效途径,提高青年职工收入,依法保障非在编职工收入,协助解决青年职工、非在编职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允许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的实际作用,对名师、名医等实行协议工资制或年薪制,以吸引优秀人才、留住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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