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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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检察院打造无障碍药店“样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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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检察+”实践
朝阳区检察院打造无障碍药店“样板间”

 

不久前,有残疾人反映区域内药店无障碍设施不到位、药品说明书字体过小,带来不便。为此,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前往多家药店开展调查、核实相关问题。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药店出入口无轮椅坡道,未提供无障碍相关服务;药品包装、说明书字体小,难以识别使用。这些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关于公共服务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提供无障碍服务的相关要求。

立案后,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邀请朝阳区残联无障碍专家围绕药店提出的改造难点给予专业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选取某连锁药店开展无障碍环境优化试点,强化无障碍硬件设施建设,增设无障碍坡道、低位门铃,配置无障碍服务台并放置老花镜、放大镜;完善无障碍服务,提高药店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主动讲解药品说明书,有效破解残疾人、老年人“看不清、读不懂”难题,打造无障碍药店“样板间”,并向全区药店推广。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朝阳区残联组织残疾人代表前往试点药店实地体验,全流程感受无障碍购药场景。同时,针对药品说明书字体较小问题,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无障碍公益诉讼中心,积极溯源生产环节,联合朝阳区残联与区域内某药企开展座谈,鼓励企业参与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邀请无障碍专家就改造方案提供专业意见。该公司积极响应,选取老年患者常用药,将关键用药信息加大印刷字体,同时印制二维码提供扫码语音播报,帮助老年人、视障人士“读”懂说明书。该大字语音版说明书为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首个无障碍药品说明书,目前已投入市场。

□本报记者 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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