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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单广告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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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单广告不是“法外之地”

 

“扫码抽水杯”“扫码领雨伞”“先别拆 领20元红包”……在快递包裹外张贴的快递单上,类似的“福利”信息不胜枚举,简短的几个大字,给取件的顾客营造出一种轻松可得的假象。近日,记者调查发现,领奖时层层跳转的页面背后却暗藏“玄机”。(6月18日《新京报》)

据报道,一些快递单上的广告以诱人的奖品为噱头,实则暗藏陷阱,不仅误导消费者,更涉嫌侵犯其知情权和隐私权。快递单作为广告载体,其特殊性在于直接与消费者个人信息关联。因此,快递公司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应当承担起审核和监管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出现违法广告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快递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广告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快递公司也应当加强自律,建立广告审核机制,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此外,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不轻信快递单上的广告信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对于广告发布者而言,应当遵守广告法律法规,明确广告属性,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同时,广告内容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不得过度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对于涉及个人信息收集的广告活动,应当事先取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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