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场伪造检验结果、超标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断电停产应付执法检查……记者近日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全市多措并举,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46万起,实施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等案件38起,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介绍,去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践行“刚性执法+柔性服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刚性执法+柔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赵志威介绍,生态环境部门刚性执法时,在“严”上下功夫。对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放等造成实质性污染违法行为,对弄虚作假、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绝不手软。
同时,柔性服务更加注重质量。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引导企业及时主动改正轻微违法行为,给予适度容错纠错空间,全市办理不予处罚案件近340起,免罚金额3000余万元;实施正面清单动态管理,结合企业需求提供帮扶服务,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减少对守法企业的“打扰”。
海淀区一家集成电路生产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虽然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但是处理效果不佳,VOCs浓度居高不下,又始终找不到原因。在现场执法时,企业负责人向执法人员诉说了“烦恼”。执法人员随即查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运维台账等资料,现场检查集气罩、废气管道、阀门、风机等设施,对比监测记录,发现企业购买的活性炭“碘值”较低,影响吸附效果,且活性炭更新不够及时,导致废气处理效果不佳。之后,企业重新购买了活性炭,并调整了更换频次,最终有效解决了问题。
推进跨区域、重点领域违法案件协作办理
在执法检查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持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科技赋能构建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完善“1+N”一体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围绕综合执法平台,打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热点网格、油气在线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检测场远程监控等N个专业监管模块,对重点污染源实时动态监控,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和异常线索判定,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在执法现场,强化遥感、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支撑,实现前端精准感知预警,现场精准排查问题。
同时,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强联合执法,纵深推进跨区域、重点领域违法案件的协作办理,综合执法形成合力。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四部门开展打击第三方弄虚作假专项行动,移送公安部门1起,刑事拘留20人,批捕13人,移送市场监管局完成行政处罚9起;联合城管、公安、水务等部门,开展扬尘、餐饮、“点穴式”、流域等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工作合力。
超标车辆“一处锁定、多地重点关注”
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落实《2023-2024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三地执法互认、源头追溯和队伍联建新机制,搭建了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三地数据交互和共享应用。2023年,北京共享固定源联合联动执法、重柴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执法、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处罚等各类数据近9万条、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1批次。通过移动源数据互通,三地实时共享机动车尾气超标数据,实现超标车辆“一处锁定、多地重点关注”。
通过移动源数据互通,京津冀三地实时共享机动车尾气超标数据,实现超标车辆“一处锁定、多地重点关注”。通过将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管情况共享,提示天津、河北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重点关注涉案企业在本地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各项要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重点在查办大案要案、统筹执法力量、建强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本报记者 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