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很多小朋友可能会在玩耍的过程中效仿家长,将玩具内的“彩妆”涂抹到自己脸上。记者近日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实际上,大多数儿童彩妆玩具仅供玩偶等涂饰使用,不作为化妆品管理。按照玩具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因此,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如果一款化妆品的标识有“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包装形式等暗示本化妆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也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也就是说,“小金盾”就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国对儿童化妆品实行严格监管,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但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因此,家长在购买了标注“小金盾”的儿童化妆品后,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的数据查询界面或手机下载“化妆品监管”App,输入产品标签标注的名称,查询该产品是否注册和备案。
与成人相比,12岁以下的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受到损害。“所以家长们一定不要给3岁以下的婴幼儿使用彩妆类化妆品。”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家长。
□本报记者 周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