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改头换面的“好评返现”,需要深挖其根源,通过多种方式揭示其本质,多方合力、综合施策,从根本上破除“好评返现”消费潜规则。监管部门要指导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规则,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构交易量、不实评价等行为,建立“好评返现”黑名单,加大对“好评返现”处罚力度,提升“好评返现”的违法成本。
明目张胆写“好评返现”情况变少,而是改为“扫码领红包”“评价+配图返现”等,同时也不再要求消费者直接写“好评”,而是改为“全五星评价”“点亮全部小星星”等。这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消委会)近日通过问卷调查和消费体察发现的一个新现象。(11月13日《工人日报》)
“好评返现”是指网络经营者为了获取较好评价,以返回少量现金或给予购物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其商品或服务做出“好评”的行为。表面上看,“好评返现”是经营者回馈客户、促进消费的一种营销策略,但实质上却是以蝇头小利诱导消费者作出虚假的用户评价,欺骗误导其他消费者。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网络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对电商信用评价体系造成破坏,涉嫌不正当竞争。
电子商务法规定,网络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做出指定评价。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了给予相应罚款,还可吊销营业执照。
然而,“好评返现”现象仍禁而不止。从广东省消委会的调查来看,目前随商品一起寄“好评返现”卡最为常见,同时还通过“商品签收后客服提醒”“加入粉丝群”“商品详情页面介绍”“客服主动介绍”等多种方式推送“好评返现”信息。从推送的内容来看,尽管明目张胆写“好评返现”情况变少,但改头换面的“好评返现”现象凸显,如改为“扫码领红包”“评价+配图返现”“全五星评价”“五星优质评价”“点亮全部小星星”等。
改头换面的“好评返现”,与此前要求消费者直接写“好评”相比,操作更简便、隐蔽性更强,但对于商家来说,本质上都是虚假的宣传促销手段,是欺骗误导其他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当然,商家也会特别提醒,如晒图不要拍到“好评返现卡”、聊天中不要提及“返现”。从商家“返现”内容和形式来看,除最常见的现金红包外,还有赠送优惠券、送赠品、赠送积分等。而消费者要想获得“返现”,往往还要满足商家很多其他条件与要求。
据报道,广东省消委会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开展挑战“好评返现”消费潜规则活动,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规范。面对改头换面的“好评返现”,需要深挖其根源,通过多种方式揭示其本质,多方合力、综合施策,从根本上破除“好评返现”消费潜规则。监管部门要指导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规则,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构交易量、不实评价等行为,建立“好评返现”黑名单,加大对“好评返现”处罚力度,提升“好评返现”的违法成本。
电商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商家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督促问题商家立行立改,确保网购评价客观真实。一旦发现商家存在“好评返现”诱导行为,坚决依据平台规则予以制止、删除,并对涉事者公开曝光、以儆效尤。消费者也应增强诚信观念、法治意识,充分认知“好评返现”的违法属性,做“诚实负责”的消费者,不做“好评返利”的拥趸,不因蝇头小利助长不正之风,不给不良商家可乘之机,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