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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窗广告 不能“想弹就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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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弹窗广告 不能“想弹就弹”

 

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在扫码消费时对广告设置的体验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弹窗广告在扫码消费的情景中普遍存在,超九成消费者认为弹窗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这些广告表示不满意。(10月21日《经济日报》)

移动支付和扫码消费已深入大众日常生活,渗入餐饮、购物、旅游、汽车、超市等各行各业。从商场购物到路边小摊吃饭,从汽车加油到菜场买菜,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交易。扫码消费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也为餐饮、文旅等产业的提质增效带来新契机。然而,无孔不入的弹窗广告导致扫码消费流程变得繁琐、降低效率,广告内容也存在误导,令消费者苦不堪言。

作为网络广告的一种形式,弹窗广告本身并不违法,但相关违规操作却可能带来风险隐患。比如,木马插件通过弹窗入侵终端设备,威胁网络安全;虚假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基于用户数据和上网痕迹开启的精准投放,增加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等。弹窗广告已经成为重要的营销渠道,为群众带来方便、让广告商获益的同时,弹窗广告泛滥、平台的逐利性、低俗的内容等问题随之暴露,严重影响到用户的上网体验、价值观念,甚至会产生网络诈骗和个人信息泄露,亟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弹窗广告不能乱弹。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网络消费市场不良现象整治,对运营商、软件、浏览器平台等加强监管,综合考虑弹窗广告的危害,加大对涉事主体的处罚力度,对于屡教不改、反复出现问题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和广告登记证件,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弹窗广告违法成本,着力解决互联网弹窗广告“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和“屡罚屡犯”等突出问题,杜绝弹窗广告“想弹就弹”。

□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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