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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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8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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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账户使用环节,建设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即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拨付至总承包单位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且数额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得为专用账户提供现金支取和其他转账结算服务。

在账户撤销环节,《通知》首次明确了撤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同时要求开户银行依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知书取消账户特殊标识,按程序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是确保工程款人工费分账管理、人工费按月足额拨付、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的基本前提,监管部门动态实时掌握专用账户数据和异常情况,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强化根治欠薪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通知》的出台首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社+金融”联动监管机制,突破了以往专用账户核心数据的获取障碍,弥补了本市没有专门就专用账户管理出台规定的空白,能更好的实现监测预警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非现场监管,减少检查频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人社+金融”两部门联合制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规范管理政策,依托“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实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主动识别及早发现欠薪风险隐患。实行市级统筹联动、各区属地管理,统一规范管理流程、统一账户开立协议文本、统一面向所有银行、统一培训指导服务,方便建设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办理业务的银行。建立全覆盖的专用账户监测预警体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授权银行将人工费拨付、工资发放数据上传至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平台,并实现与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及考勤等大数据比对,提升关联预警效能。通过在线非现场检查,提升监管精准度,减轻企业负担。通过监测预警数据分发,由建设项目所在区包片劳动保障监察员及时处理,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反馈有效闭环,提升欠薪问题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能力。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通知》落实工作,不断提升关联预警效能和监管精准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专用账户运行、人工费用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对未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未规范开设和使用专用账户的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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