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近年来,不少地区农户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发展庭院经济,成为群众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的有效途径。(8月15日《经济日报》)
所谓的“庭院经济”,是指以“小庭院”为载体,以家庭为单元,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的庭院经济,把“小庭院”打造成菜园子、果园子、手工作坊、养殖场,用多种经营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让庭院有“看头”更有“赚头”,庭院的“方寸地”成为群众增收的“致富园”。
庭院经济存在于阡陌之间,成本低、见效快、灵活多样是它的优点,以家庭和农户为经营主体、以农家院落为生产场所的乡村产业类型,虽然具有“小快灵”的优势,但也存在“散乱弱”的问题。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越来越多的农家“方寸地”变为“致富园”,蓬勃兴起的庭院经济不仅高效利用了农村房前屋后的院落及周围闲散土地,而且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优化了人居环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支撑。
“方寸地”成“聚宝盆”,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小庭院蕴藏着乡村振兴大潜力,要围绕“家”和“庭”做文章,充分发挥出“小快灵”优势,把农家庭院的“方寸地”建设成为增收致富的“聚宝盆”,让“庭院经济”与更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庭院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让小庭院焕发出大生机,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