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认:“种草”(网络流行语,指宣传某种好货以诱人购买)已经成为一种新消费习惯,而虚假“种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将“种草”纳入广告监管。网络“种草”不能“野蛮生长”,不能成了“消费陷阱”,规范“种草”,需要监管部门、平台、商家等各方合力。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