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北京金融法院2021年3月18日成立当日立案受理的一起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即“1号案件”,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系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案件,案件标的额逾5亿元。
北京金融法院依法确认,某集团公司在发行债券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进一步确认案涉银行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判决其在责任范围内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据了解,该案作为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判决结果将会进一步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各服务机构勤勉尽责义务的标准,规范各服务机构的服务活动,并促使机构投资者谨慎投资,理性决策。此案的审理将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全体参与者共同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在业内形成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