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加强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青联委员等职务,以及获得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企业负责人,带头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重视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等。连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程春表示:“企业工会工作离不开经营者的重视和支持,企业家更要有‘工会意识’。”(8月22日《山西工人报》)
企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不仅可以在企业管理层和职工之间建立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有效协调劳资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而且通过关爱职工和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体现企业的温暖,也增加了职工的归属感。
可是,一些企业经营者由于对工会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足,缺乏“工会意识”,虽然在企业中建立了工会组织,但常常忽视对工会的支持,使工会组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笔者以为,连云港市连云区鼓励和支持企业经营者树立“工会意识”,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者对工会的认识,不断提升他们心中工会的位置,确保行动上有支持,经费上有保障,活动上有阵地,为工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工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营造一种企业与职工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和谐氛围。
□费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