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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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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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7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设置3个职称专业 实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
 

本报讯 (记者 张晶)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遵循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科学、分类评价为核心,以激发创新活力为目的,突出专业特点,优化职称评价目录,量身定制符合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专业人员可以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据了解,改革后的首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将于8月11日启动。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文化强国、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本次改革明确,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五个级别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

结合本市实际,设置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科学传播3个专业类别。其中,图书资料专业包括文献资源建设与管理、文献信息开发与利用、古籍整理与保护、参考咨询、阅读推广、行业合作发展等;群众文化专业包括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培训、群众文化研究、群众文化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科学传播专业包括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内容制作、科学推广普及等。本市还将建立职称评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业发展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专业类别。

改革后,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可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代表作“不唯论文”,包括研究报告、学术著作(译著)、标准规范、项目报告、专业教材、发明专利、发展规划、决策咨询报告、展览活动方案、创作成果、专业论文等。职称评审中,将重点关注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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