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7月1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改革后,本市首次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本次改革明确,新闻、出版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其中,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记者、编辑和数字编辑三个专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出版专业。
本次改革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职称评价首位,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
本次改革后,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作包括新闻成果作品、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新媒体作品专业论文、著作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作包括策划及责编的图书及期刊成果作品、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业论文、著作等。
本次改革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北京地区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融合出版、版权运营等新兴出版业态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出版系列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