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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十八载,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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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胡芳:
维权十八载,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2004年,迈出大学校门的她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在18年的工作历程中,她始终牢记为职工说话办事、帮职工维权的理念,为职工和基层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等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她先后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8521人次;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案件401件,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195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她就是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胡芳。

积极调处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在接待工作中,对有调解意愿的职工,胡芳总是耐心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疏导双方情绪,缓和对立矛盾,尽可能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李某等38名职工长期被劳动服务公司派遣至某大型国企物流公司工作,2014年因劳动服务公司要解散,双方就经济补偿方案产生争议,在此过程中,职工到多个部门求助。为了及时化解矛盾,胡芳与律师调解员一起对该争议进行调处。经过多轮艰难的调解,劳动服务公司终于答应适当提高经济补偿标准,最终使职工和单位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顺利解决了38位被派遣职工与两家单位的矛盾,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接到云南省总工会协助处理滇籍农民工张某伤亡赔偿纠纷的函。滇籍职工张某在北京某工地工作,扎钢筋时与工友发生了争执,被殴打成了植物人,治疗近一年后死亡。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还欠医院几十万元的住院费和治疗费。张某的妻子在老家没有工作,还有三个未成年子女,是当地的扶贫对象。自张某受伤后,家庭经济状况更加恶化。职工家属与公司多次沟通,要求公司支付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养费等各项赔偿190万元。但公司以张某属于第三人侵权为由,不同意支付,最后干脆“失联”了。张某家属表示希望通过中心调解尽快解决争议。

胡芳经过与单位反复沟通协调,初步确定了赔偿款,但在谈到签订协议时,单位又以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账面没钱为由拖延,最终在胡芳与双方沟通协调后,确定100万赔偿分批支付。签订协议后的第二天,家属就收到了首批30万元的赔偿金,职工得以返乡安葬,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也有了保障,事后职工家属还从云南寄来锦旗表示感谢。

2019年,某公司因非首都功能疏解,与300多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职工与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产生争议。接到指派后,胡芳与同事一起,逐个了解职工诉求,并多次与公司和职工进行沟通协调,最终300多名职工与公司达成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职工与公司对此争议的解决都较为满意。

全力办好法律援助案件,把职工的每件事都当成“大事”来对待

“胡律师,我的事拜托您了!”这是胡芳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胡芳知道这句话的份量,单个争议对其他人来讲只是个人待遇的小事,而对职工当事人来说则是关系自身权益乃至影响整个家庭的大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所以胡芳始终把职工的每件事情都当成“大事”来对待,对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都认真准备,她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受援人主张合法权益。

在李某等13人的劳动争议案中,商场刚刚开业不到一年便准备撤走,新、老经营者互相推诿责任,拖欠职工两个月工资,职工为索要工资与单位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双方还报了警。因接到指派后很快就要开庭,可受援人远在郊区进城不便,为了提前了解案情,胡芳借阅了受援人的申请法律援助材料,并逐一给受援人打电话核实诉求及证据材料,开庭前又上门与受援人当面沟通案情。

开庭时,胡芳帮助法官稳定职工情绪,与对方代理人展开激烈辩论,最后在两家单位提供的证据中确定了应承担支付责任的单位,使职工拿到了12万元赔偿金。

某餐饮公司17位后厨职工被集体辞退。他们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加班费,并申请了工会法律援助。接到指派后,胡芳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仲裁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分别持续5小时和3小时。庭审中,她提请仲裁员阻止了单位旁听人员给证人传递信息,并将公司出示的工资单等证据变成职工加班的证据,使17位厨师的主张得到了仲裁支持。最终,该案经过一裁两审,胡芳三次提供法律援助,17位厨师最终维权成功,由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加班费共计58万余元。

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为让工伤伤残四级职工少奔波周折,胡芳来回穿梭于仲裁、法院和单位,从代书、立案、仲裁、一审、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帮山西农民工追回了伤残津贴。王某高兴地给胡芳打电话:“太感谢您了,我一趟都没跑就要回了钱!”

参与推动工会维权制度建设,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为职工提供各项法律服务的同时,胡芳还发挥公职律师优势,先后参与工会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建设,从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胡芳参与制定了北京市工会系统法律援助受理审批、结案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窗口服务,精简申请材料,努力为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参与起草制定《关于深化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加快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合作意见》,推动“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参与编写《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手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教材》等工具书提升调解员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她还通过参与专项法治体检、市级行业工会集体协商合同审查等工作,查找企业风险点,促进企业依法用工,为和谐劳动关系护航。

在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胡芳还主动加入到了法律宣传讲解工作队伍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普法宣法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降低法律纠纷的重要方式。”胡芳说。

几年来,胡芳参与编写了《工会教你怎样劳动维权》《劳动法律维权微手册》《工会教你怎样劳动维权——劳动争议案例汇编》《女职工劳动维权指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文件汇编》《女职工劳动权益维护法规政策文件》等。在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的“送法上门”活动中,她为基层单位提供劳动争议方面法律培训,引导职工和基层工会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胡芳深受职工认可,2013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7年,被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评为“骨干职工志愿者”;2020年,获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2021年,被评为北京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如何做好新时代工会法律人,是我新的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为建设首都和谐劳动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胡芳说。

□本报记者 余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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