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我们只有主动顺应变化,突破传统思维窠臼 ,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主动创新,才能从容应对、有效破解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难题,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等活儿时,马家堡街道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工会为会员提供多项服务。听完后我就决定入会了。”日前,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工会暖心驿站,送餐员郭春旭通过扫码加入工会。(5月14日 《工人日报》)
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中,北京市总工会加强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双沟通”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工会在社区楼宇等区域“摆摊设点”,利用新业态职工休息、晨会时间,宣传政策、推介服务。去年,共召开职工沟通会6083场、企业沟通会2801场,25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双沟通”机制入会。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如何最大限度把这一群体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将其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是党中央交给工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近年来,各级工会主动担当作为,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全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去年,全国总工会与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就如何保障其劳动报酬等权益提出明确要求。全国总工会还先后出台《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部署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各地工会积极响应,一体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维权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我们要看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新”,“新”在平台企业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新”在从业人员个体化分散化灵活化,“新”在劳动关系认定难、权利救济难、建会入会难等方面。这些特点,决定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照搬过去那一套驾轻就熟的做法行不通了,必须突破思维定势,加强工作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加强哪个环节,何种方式能落地见效就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比如,建会入会方面,不墨守成规,拘泥于先入会再维权服务的固有模式。针对一些对加入工会心存疑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先为他们提供所需所盼的维权服务,让他们从解决身边的一桩桩实实在在的小事中,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确实是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从而发自内心地要求加入工会。
比如,维权服务方面,不先入为主,想当然地认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可在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梳理、细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需求,亮出切实可行的维护服务“清单”,为他们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点单”式维权服务。
再比如,了解诉求方面,不能大而化之,要克服以主观想象代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真实诉求的倾向。工会干部要放下身段,走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边去,了解他们的“急难愁盼”,真正摸清弄准他们到底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希望工会干什么,由此而推出的维权服务才会更精准更贴心。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我们只有主动顺应变化,突破传统思维窠臼 ,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主动创新,才能从容应对、有效破解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难题,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何应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