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残疾人就业,关键是凝聚社会合力。要继续强化各级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职责,有关部门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积极为残疾员工排忧解难。
5月15日是第三十二个全国助残日。今年是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是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各地各级残联与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实践活动。(5月15日 央广网)
自食其力对普通人而言,不是件难事,但对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而言,却并不容易。为此,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残疾人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就业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得到了用人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残疾人群体的高度关注。
不可否认,过去,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存在明显的就业歧视,很少有单位愿意招聘残疾员工。然而,残疾人往往都身残志坚,他们不愿依靠低保、家人养活而生存,他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让社会认可他们的价值。就算只是一些技术含量不高、报酬低廉的简单体力劳动,他们也会干得非常出色。针对这个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各行各业招用残疾人的政策。比如,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多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每年给予单位一定的奖励等等。
特别是,针对残疾大学生就业,国家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本地户籍的应届或往届没有就业经历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时,按照两人的数量计算;对招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于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要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免费就业服务,各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为辖区内每一名未就业的残疾人大学生提供至少两次就业机会,等等。
这些政策出台之后,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特别是,招聘残疾人的企业越来越多,而且企业也逐渐转变了对残疾人的偏见,提供的岗位也不再局限于那些保洁、绿化等收入偏低的简单体力劳动,物流、制药、生物科技等类型企业的高端岗位,也提供给了更多的残疾人。然而,残疾人就业涉及面广,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全社会自觉参与支持扶助,残疾人就业才能真正融入到社会的各行各业。
可见,助力残疾人就业,关键是凝聚社会合力。首先,要继续强化各级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职责,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创业带头人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健全残疾人就业促进与就业保护机制,提高就业服务针对性与精准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就业岗位与平台,营造更具包容、更加人文的就业环境,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同时,用人单位招聘了残疾员工,还要从员工特殊需要出发,通过精心布置与设置,为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人性化、安全和方便的服务空间。再者,有关部门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积极为残疾员工排忧解难。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和企业关心残疾人,残疾人也要竭尽全力自强不息,在这个温暖的社会大家庭里积极面对人生,相互学习,努力工作,用智慧和力量释放价值,回报社会。
□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