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是双一流学校而被拒绝,明显的学历歧视,也只能忍了。”“赢了官司又如何?只赔2000元,一句道歉都没有,更觉得委屈。”……记者连日调查采访发现,面对求职履职过程中种种歧视行为,尽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劳动者却各有各的苦衷。(5月5日 《工人日报》)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充分就业是安国之策。为此,我国对平等就业高度重视而且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固化。
可是法律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就业歧视已涉及多个方面,如:学历、年龄、户籍、性别等。就业歧视之所以敢于大行其道,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因为就业受到歧视打官司,即使获得了一定补偿也难以抚平身心受到的伤害。这也是很多求职者不愿叫真的重要原因。
今年3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中青报全媒体平台调查显示,存在性别、学历、是否应届等就业歧视占68.0%和就业招聘信息不透明55.5%是受访者认为就业领域最让自己犯难的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歧视”写入,而且增加了“学历歧视”和“公平就业环境”等内容,让人倍感欣慰。需要指出的是“就业歧视”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今年政府工作将把反就业歧视列为重要事项之一,有望出台具体治理措施。为此,希望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加大就业歧视的处罚力度;求职者面对就业歧视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决不能再因劳动者的沉默使用人单位毫无顾忌;当然执法部门也要实行嵌入的方式主动加强用人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并严厉处罚用人单位不敢搞就业歧视,从而把就业歧视扔进历史的垃圾堆。□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