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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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惠及京城4.2万户新设市场主体
公寓型保租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副中心《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
实现市场领域从业人员“应检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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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4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副中心《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

 

本报讯 (记者 赵思远) 记者近日从通州区委宣传部获悉,即日起,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办理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和变更业务,在完成审定后,即生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至此,通州区委宣传部政务服务事项所有审批过程以及结果文书全部实现线上办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包括电子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在相应的亮证场景下,可通过“北京通APP”出示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2021年12月31日(含)以前审定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将在完成2022年年度核验后统一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可通过“北京通APP”进行展示、核验以及下载。通州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启用有效缩短了办理周期,减少了审批环节,完成审批即出证,出证即领证,电子证照可自动推送到申请人“北京通APP”、首都之窗法人账户中,节省大量沟通成本、制证成本和送达成本。

下一步,通州区委宣传部将依托城市副中心统一接件受理平台,与副中心政务局、区政务局继续研究完善新闻出版电影相关场景配套和丰富基于电子证照的新场景应用,实现事中事后的精细化管理和主动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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