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娃式”礼盒、大盒配小饼……近年来,一些商品的外包装铺张浪费、“喧宾夺主”,让人头疼。日前,工信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该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以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引导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3月30日 《人民日报》)
过度包装顽疾屡治不绝,有着诸多复杂的原因。首先,法律的刚性约束不力,让商家对用过度包装提升商品竞争力更富有冲动性。目前,我国只是制定了规范包装的10余项国家标准,尚无专门针对过度包装的法律,规制包装的法条散见于《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上位法中,原则性强,操作实务性较差,难以在执行中真正彰显出“刚牙利齿”威慑,致使治理效果差强人意。其次,市场化监管手段的缺失,让商家对过度包装患上了赢利依赖症。众所周知,商家过度包装商品的目的,主要是借此提高促销效果,赚取更多利润。只有让商家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性价比,才能倒逼其主动放弃对商品的过度包装。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给过度包装“瘦身”,必须全域推进。一方面,要加快立法步伐,就反制过度包装构建一套完善的处罚机制,以法律责任的高压威慑,让商家对过度包装不敢为。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税收、大幅提高包装处理费等市场化监管手段,进一步对冲商家过度包装商品所获的利益,让其在没有任何性价比的情形下,主动放弃过度包装。消费者也应保持简约消费、绿色消费理性,主动摒弃对商品过度包装的追求。□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