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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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包车接送让外地职工往返更舒心
春节加班费有“算法” 还需要有落实
全面治理
整治网络暴力 要形成治理合力
愿更多“劳模长廊”成为城市靓丽风景线
遏制抢票软件乱象 还得靠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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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节加班费有“算法” 还需要有落实

 

每年春节假期,都会有一些人因为工作需要坚守岗位。人民网近日发文提示,如果7天都加班,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加班费合计为17天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同时表示,用人单位在节日期间发的红包和春节大礼包不能代替加班费。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拒付加班费,或者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月26日《今晚报》)

眼下,随着春节日益临近,春节加班费这一话题又引发热议。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很多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要积极响应“就地过年”的倡议,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要参与春节加班。因而,春节加班费能否发放到位,更是广大职工关心、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可见,节假日如何发放加班费是有法可依,有据可遵的。

要避免春节加班费总是停留于“算法”层面,还需“两手抓”。一方面,用人单位应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只有做到“留人留心”,既按时足月发放工资,又按规定发放加班费,才能让员工真正看到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员工才能为用人单位尽心尽力做贡献。另一方面,劳动部门要通过法律法规来制约和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给加班的员工发放加班费。同时,员工一旦遭遇春节加班费被克扣,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唯有如此,春节加班费才不会止于“算法”,沦为“纸上福利”。□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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