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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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要办好,服务要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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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治理
整治网络暴力 要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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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要办好,服务要竭诚

 

“送温暖”固然需要通过某种形式向社会宣示它的积极意义,但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要让困难职工群众有尊严地接受帮扶救助。

新年伊始,《中国工人》杂志接到两封读者来信。

一封说,“两节”来临,又到了“送温暖”的高峰期。有的单位给困难职工送温暖,还专门召开“救助慰问大会”用于宣传。来信对这种“困难职工登台、领导发救济款、电视出画面、报纸登照片”的做法提出批评,认为它“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也不够尊重受助人的意愿,更不利于保护其隐私。”

另一封说,逢年过节,为保障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各地都制定了发放福利的标准,如规定节日慰问品价值不超过多少元。但有的单位却借口标准有上限无下限,在职工福利待遇上“动脑筋”“打折扣”,少发或干脆不发,还美其名曰“干干净净、清清廉廉过节”。

这两件事都涉及职工,区别在于前者是少数人,关乎他们的隐私和自尊;后者是大多数,减损了他们应得的福利,既有精神的,也有物质的,都属职工利益,不可等闲视之。

困难职工有衣食之忧,甚至家境“寒酸”,受到他人的帮助和关爱,自然会感恩。但在被温暖的同时,对于公开自己的窘境,他们又怕被别人“瞧不起”,失去自尊;特别是不愿意孩子看到父母被公开的“弱者形象”,心灵受伤。近年来,由于某些领导者热衷于大张旗鼓“送温暖”,让受助者“陪同出镜”,有的困难职工出于保护隐私和自尊,不得不放弃了被救助的事例,已经说明了问题。

“送温暖”注重造势,过于张扬,不仅对受助者是一种压力,对领导者也未必是好事。在旁观者看来,一个“红包”、两袋米面,比起那“仪式感”很强的场面来,反而显得微不足道了,是一种人力和时间的浪费,甚至是一种“秀”……算算“送温暖”的直接、间接成本账,恐怕很难说这种批评不对。

年节福利,本是职工应得的“实惠”,在这个问题上“动脑筋”“打折扣”,如果不是恶意,至少是一种短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是根基,是原动力,除了劳动报酬,发放一些福利(而且是政府规定的项目),虽然价值有限,但对职工却是一份关爱和激励。如果连这点“实惠”都要想方设法克扣,这样的企业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前途。记得某地方领导对企业家说过一句话:“不要算计工人,不能算小账,要体谅工人、厚待工人,珍惜人心、赢得人心。”这话放在发放职工福利上看,也是很有些现实针对性的。

送温暖、发福利,都是为职工服务。搞形式、打折扣,虽然大多出自某些企业领导,但工会有责任表明自己的立场与态度。我们常说要竭诚服务职工,就是要尽心竭力、诚心诚意。“送温暖”固然需要通过某种形式向社会宣示它的积极意义,但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要让困难职工群众有尊严地接受帮扶救助;发福利也应该竭尽所能,只要有条件,就应该向上限“看齐”,让广大职工感受到企业的关爱,从而激发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如果企业确实困难,不能如数发放福利,只要把困难讲清楚,职工也能够体谅。总之,好事要办好,服务要竭诚,善待职工,赢得人心,最终获益的还是企业。

□张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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