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定义,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12月2日 中新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直播带货中滋生的种种乱象,在很大程度上与整个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缺失密切相关。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经济而生的新兴职业,互联网营销师在初期本身就会出现“成长中的烦恼”,更需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有效约束。
此番出台的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既对这一新兴职业进行了准确定义,又将其工种细化为四个类别,并对各个类别的工种设置了五个或三个等级,厘清了互联网营销师的职业边界;同时,标准还对各级工种设置了极具针对性的申报条件,解决了准入门槛低而导致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的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严控质量”被写入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守则中,更有助于通过诚信守法的职业操守终结主播带货“翻车”的乱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互联网营销师的直播带货营销行为,既关乎消费者的权益,也关乎企业的利益,更关乎整个行业生态的向善向上,必须对其执业行为依法予以规范,这是出台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最大意义所在。相信随着各项标准的应声而落,直播带货必将以更理性、更智慧、审慎而从容的消费行为迎接新消费时代,让公众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