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到,到2023年,本市将逐步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8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培育不少于2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据了解,本市将实施“安家”工程。通过“一址多用”“合署办公”和“人才共用”等方式,依托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等设施,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资源对接、人才培养等服务。全市街道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应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枢纽型、支持性平台,协助街道社区联系、服务、管理社区社会组织。
此外,本市还将实施“品牌”工程。在市、区民政部门指导下,各街道乡镇在有一定基础的社区社会组织中,确定重点,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一社一品”“一街多品”的发展格局。围绕品牌建设号召力、品牌影响凝聚力和品牌发展持续力,引导优秀的社区社会组织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加强项目复制推广,逐步提升品牌的辨识度和社会美誉度,打造更多“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等参与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的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