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可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对于定价班型,本市将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按照简单明了易操作的原则,管理办法以线下10人至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其他班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的与10人至35人班型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线上收费按照规定的与线下收费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
本市还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定收费标准的原则、主要考虑因素和成本构成、主要指标审核的原则等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有关部门将适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自今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邮件、网站、信函、传真等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