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服务“夜门诊”,是工会法律维权服务方式的创新,这一做法值得称道和点赞。这一创新做法,充分体现了以职工为本的工作理念,把职工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会维权服务的主要目标和努力方向,真正做到了职工有所呼、工会有所应,职工有所困、工会有所帮,职工有所求、工会有所为。
小黎是江阴市新桥镇某企业的职工,两年前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受伤致残。虽然公司帮他认定了工伤,但与企业因赔偿数额有分歧,一直未拿到工伤赔偿。今年,他听说家门口有一个工会开的职工法律服务“夜门诊”,大家遇到难事都喜欢去讨个主意。于是一天晚上,他揣上材料来到“夜门诊”,值班人员热情接待了他。经了解,双方分歧并不大,小黎要求企业按实发工资赔偿误工费,但企业认为小黎交了社保,误工费应以社保部门核定的为准。摸清情况后,“夜门诊”工作人员第二天便联系企业,就此事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仅一周时间小黎就拿到18.5万元的工伤赔偿。
新桥是个小镇,不到20平方公里,但却有3家上市公司、近200家企业, 3.6万名职工占全镇人口的55%。这些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职工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律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多。多年来,工会组织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常态化为职工提供了多样化的法律服务,解决了一些职工的法律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但去年镇总工会在基层企业走访时,不少职工讲,“上班没时间反映,下班又无处去咨询投诉”,这让许多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苦恼不已。
如何回应职工关切,解决好这一矛盾?去年7月份,镇总工会尝试在东方花园小区设立职工法律服务“夜门诊”,在职工下班相对空闲方便的时间段,让律师到社区“坐诊”值班,为职工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援助服务。“夜门诊”的运行,免去了职工“上班没时间反映,下班又无处去咨询投诉”的苦恼,设立一年多来,“接诊”60余次,解答咨询200余人次,参与矛盾调处10余次,调解成功3次,既及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助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职工法律服务“夜门诊”,是工会法律维权服务方式的创新,这一做法值得称道和点赞。在职工集中居住的小区,设立职工法律服务“夜门诊”,既非权宜之计,也不是心血来潮的随意安排,而是来自于对职工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最真切的了解和把握。新桥镇总工会坚持问题导向,延伸服务触角,加长服务手臂,把服务时间从八小时工作时间延长到下班后的八小时以外,把服务地点从按时按点上下班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拓展到职工所在的小区、社区,实现了法律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双向延伸。这一创新做法,充分体现了以职工为本的工作理念,把职工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会维权服务的主要目标和努力方向,真正做到了职工有所呼、工会有所应,职工有所困、工会有所帮,职工有所求、工会有所为。
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国际发展环境正在经历着深刻变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工会组织如何适应新形势,满足职工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真正把维权服务送到职工身边去,让他们在工会接地气有温度更贴心的维权服务中,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江阴新桥“夜门诊”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为本的实践样本,对于做好当下的维权服务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期待这样的职工法律服务“夜门诊”,多些,再多一些。
□何应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