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记者近日了解到,北京市住建委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改造实行申请制。
《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属于完善类改造内容,是否改造应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同一实施单元涉及居民必须全部同意并提出书面改造申请后,方可组织实施。
《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上下水改造内容及基本恢复标准。各区政府应根据市区财政支持政策,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具体内容和基本恢复标准,在小区内予以公开。居民提出超出基本恢复标准需求时,实施主体要组织设计单位依据居民提出的需求进行优化设计,并告知相关居民需要承担的费用,由居民出资补齐,原则上应在居民出资后再按照优化方案为其实施改造。
《通知(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组织业委会(物管会)、责任规划师、实施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征集居民老旧小区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时,要把楼内共用上下水管线改造作为重点内容,同步摸清管线实际情况和居民改造意愿。需同步进行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要告知居民改造内容和恢复标准,以及改造过程中居民需承担的配合改造义务;同时要将上下水管线改造时限及影响因素、改造中将影响上水供应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具体情况、临时供水和生活污水应急措施等内容告知居民。
沟通事项应留存书面材料。 遇有居民不同意上下水改造时,街道、社区要会同业委会(物管会)上门开展居民工作,并做好记录,多次上门后居民仍不同意的,不同意居民涉及的相关上下水管线改造不再实施。街道、社区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改造的居民,“十四五” 时期政府将不再提供改造资金支持。
此外,《通知(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施工单位可打造样板段(间),向居民展示改造后效果及更换下来的废旧管材,加强引导。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上下水管线改造“主要材料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