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保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怎么才能选购到合适的保险?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健康保险消费观,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选购人身保险要“五步走”。
了解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
人身保险产品按照保障责任来看,主要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于人们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伤残或其他意外的医疗保障;健康保险服务于看病就医等健康保障;人寿保险服务于被保险人的死亡、全残或生存到保险期满给付保险金;年金保险服务于养老保障和子女教育规划等保障。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侧重不同的风险保障。尽管部分分红、投连、万能等寿险产品具有投资功能,但本质上仍属于保险产品,收益水平与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和投资能力相关,不宜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能仅把其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客观分析自身的保险需求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保险需求一般分为家庭经济责任、紧急预备金、子女教育规划以及养老规划。人生不同阶段,面对的风险不同,保险需求也有所不同。通常来说,年轻时偏重家庭经济责任,被保险人一旦发生风险,相关保险可以为父母、配偶提供部分经济支持;中年时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偏重养老、健康护理和财产传承等。
消费者可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择合适的产品。建议在分析自身保险需求时,首先考虑保障,再根据经济条件安排储蓄和投资理财规划。
根据需求匹配合适产品
家庭经济责任和紧急预备金可以通过购买保障型产品来转移突发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典型的保障型产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子女教育和养老规划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或年金保险进行储蓄准备。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适合具有理性的投资理念、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重保障、风险承受力弱的人群不宜购买。
选择与经济实力相当的保费开支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要充分考虑风险对自身和家庭的影响程度来设定保额。此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缴费方式分为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消费者应根据收入稳定性和可分配性来确定适合的缴费方式。总的来说,保险费的支出应与自身的经济条件相适应,一般不超过年收入的15%为宜。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认权利义务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购买保险时,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作出特别提示的免责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障范围、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事项。对于不清楚的条款应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履行说明义务,确保心中有数。
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避免因未告知或告知不准确而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做到明明白白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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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保障有套路 理性消费多警惕
“首月仅1元” “免费送保障”……部分保险机构在通过广告引流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等问题,且往往与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消费场景紧密结合,加之一些消费者对保险了解不充分,这一广告引流转化的模式极易产生误解,引发消费投诉纠纷。在此,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免费保障有套路,理性消费多警惕。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不要被这些所谓的“优惠”蒙蔽。首月1元不等于月月1元,很多情况下实际上是将首月应交的其余保费均摊到剩余的保费中收取。此外,一些互联网销售平台设有“免费领取”页面,以“免费”为噱头,用“再不领就没了,真的不要钱”“仅限当日免费领取”等宣传语吸引消费者,实则诱导消费者购买收费的保险产品。再有,一些互联网销售平台设置“手机抽奖”界面,消费者一旦点击进去,页面通过多次跳转,最后出现收费的保险产品购买界面。而经过多次跳转,消费者很容易忽略页面实际信息,在不知不觉中购买了保险产品。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
作为消费者,在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该如何避开这些套路呢?北京银保监局提示:
一是不贪小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免费”可能是商家为了吸引流量,或是为了获取大量消费者数据而使用的营销手段,不要因小失大,落入虚假宣传的圈套。
二是看清产品费率。
理性看待“首月1元”等宣传语,首月保费是1元,实际上后续会有更多的保费投入,在购买保险产品前一定看清产品费率,了解每个年龄段,每个月需要缴纳多少保费,在了解且接受的基础之上,再有针对性地进行投保。
三是务必树立理性消费理念。
仔细、全面了解保险产品信息,在畅享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消费便利同时,审慎点击、确认相关内容,理性投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