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火车司机李国庆的国庆任务
江西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日育儿假
山东全面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人权益
多地为何“拉闸限电”? 后续电力供应能否保障?
八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9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日育儿假

 

新华社电 29日上午,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规定,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

为有效减轻育儿压力,将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动,新条例加大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除新增育儿假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新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同时,新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江西省卫健委主任王水平表示,为贯彻好新条例,接下来将加强条例宣传、做好政策衔接、完善配套服务、增加托育供给,依法依规、平稳有序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